Tuesday, April 05, 2011

我依然很爱你。


被抛弃,总好过被遗忘。

短短的 又断断的人生,
我们要什么?

爱 是痛苦的。

被爱 是幸福的。

人哪,执著于爱。
忘了当初被爱的简单 快乐。

那 相爱又是怎样?

相爱 是痛苦 也是快乐和幸福。
相爱也许很难,
分开又谈何容易?

只要记住当初的美好,
不就好多了?

如果连当初的回忆都被抛在脑后,
这样的感情,意义何在?

人生苦短,
珍惜眼前的人。

相爱的人,好好的看清楚你身边的人。

他,或许就是你挟发皆老的那位。
她,可能就是你同床共枕的老婆了。

你啊你,


很爱你。

No comments: